根据《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教思政函【2022】16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决定推荐张梅为我校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推荐人选。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党委宣传部反映,电话:0371-69127630。
党委宣传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