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同履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8日 )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采购及项目实施监督办法》(华水党〔2022〕46号)文件要求,规范学校合同履行,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合同履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22年各单位以学校名义签订的标的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所有合同;

2.2022年及以前各单位签订的,截至2023年3月7日尚未履行完毕、附有承诺而未兑现、应签订而未签订的所有合同。

以上均不含课程建设项目合同。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1.单位自查:2023年3月8日-17日。各单位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合同履行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1)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未履行完毕合同汇总表》(附件2),对照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尤其是合同中重要事项未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应交保证金(质保金)而未交、不符合退还条件而退还的,随意变更合同约定事项、随意更改设计方案的,需要全面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连同附件1、2纸质版于3月17日(周五)12:00前一并报送纪委423B房间,电子版发至jiweibg@ncwu.edu.cn。联系人:吕振华(13526772480)。在整改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纪委报告。

2.纪委抽查:2023年3月20日-31日。纪委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抽查,分析研判学校合同履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合同履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加强本单位合同执行与管理工作,促使合同签订、履行、日常管理规范化。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应如实客观自查本单位合同履行情况,按要求上报。科学、规范、慎重对待问题整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对瞒报、漏报、故意错报、严重失职、渎职单位负责人将严肃问责。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合同履行专项监督检查表.xls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未履行完毕合同汇总表.xlsx

校纪委

2023年3月7日

更新日期: 202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