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学校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1日 )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适应巡察工作常态化要求,增强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力量,推动校内巡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华水党2025〔1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设学校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1.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

巡察组组长库成员主要从学校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推荐产生。巡察组副组长库成员主要从学校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推荐产生。

推荐名额:

(1)各二级党委和党总支不少于2人(原则上正处级干部不少于1人)。

(2)直属党支部和机关职能部门不少于1人。

2.巡察骨干库

巡察骨干库人员主要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职能部门的科级及相当级别的党员干部中推荐产生。

推荐名额:

(1)各二级党委不少于3人。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职能部门不少于2人。

3.具有巡视巡察工作经历的党员干部优先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

4.校纪委机关、党委巡察办、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审计处符合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全部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

5.原则上两年内新提拔的正副处级党员干部均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

二、推荐人选资格及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勇于监督,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4.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严于律己,无违法违纪行为。

5.熟悉党建党务、组织人事、财务审计、行政管理等某一个或多个领域工作,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沟通协调、文字写作等能力。

6.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党组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推荐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

2.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校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入库人员名单。

请各党组织、部门将《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材料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4月25日之前报送至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415A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nchaban@ncwu.edu.cn。


附件: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推荐汇总表.wps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更新日期: 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