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适应巡察工作常态化要求,增强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力量,推动校内巡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华水党2025〔1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设学校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1.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
巡察组组长库成员主要从学校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推荐产生。巡察组副组长库成员主要从学校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推荐产生。
推荐名额:
(1)各二级党委和党总支不少于2人(原则上正处级干部不少于1人)。
(2)直属党支部和机关职能部门不少于1人。
2.巡察骨干库
巡察骨干库人员主要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职能部门的科级及相当级别的党员干部中推荐产生。
推荐名额:
(1)各二级党委不少于3人。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职能部门不少于2人。
3.具有巡视巡察工作经历的党员干部优先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
4.校纪委机关、党委巡察办、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审计处符合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全部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
5.原则上两年内新提拔的正副处级党员干部均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
二、推荐人选资格及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勇于监督,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4.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严于律己,无违法违纪行为。
5.熟悉党建党务、组织人事、财务审计、行政管理等某一个或多个领域工作,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沟通协调、文字写作等能力。
6.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党组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推荐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
2.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校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入库人员名单。
请各党组织、部门将《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材料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4月25日之前报送至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415A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nchaban@ncwu.edu.cn。
附件: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推荐汇总表.wps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