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日制本科生学风建设,完善本科生学业指导体系,扎实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249号)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实施细则》(华水学﹝2015﹞7号),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示及学业困难帮扶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示工作
1、教务处已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取得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0的学生进行统计;学生工作处对统计名单进行审核后,于3月27日发送给各学院(书院)。
2、3月27日~3月28日,各学院(书院)对统计名单进行校对,校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籍管理科联系。学院(书院)校对无误后,出台正式学业警示文件(红头,有文号),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学业警示文件纸质版于3月3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备案。
3、4月1日~4月3日,学生学业导师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附件1),并与辅导员共同送达被警示学生本人并通知监护人。送达本人要有本人签字,通知监护人情况要有记录。
二、学业困难帮扶工作
1、针对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学院(书院)要成立学业帮扶小组,成员需包含学院教学副院长、学院(书院)党委副书记、学业导师、学生未通过课程的任课教师、辅导员及班级学习委员。学业帮扶小组要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增强学生完成学业的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帮助学生克服学业困难。
2、学业帮扶工作要建立“一人一档”,学业帮扶档案需包括:学生成绩单、学业警示红头文件、学业帮扶小组的具体名单、制定的学业困难帮扶具体方案、学业督促指导工作记录(每月至少2次)、《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存根联。学业帮扶档案由学业导师负责建立、保存和更新。学业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及业绩记入教学单位人才培养专项考核和学业导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doc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