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 )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1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认定比例

按照2025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比例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已推荐为2025年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认定:

1.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颁发的荣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2%名额限制。

四、认定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坚持培优选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推荐,经学校审核后,将推荐评选出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报省教育厅认定。

1.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推荐、校级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学校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名单及其材料进行复核后,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认定结果通知,并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证书。《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装入档案。

3.已获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相关情况的,学校按规定程序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结果,并收回证书。

4.各学院务必于5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具体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


 附件1:材料报送要求.docx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空表).docx

 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样表).docx

 附件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4月30日

更新日期: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