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x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

各学院、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要求、《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22〕118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教财〔2023〕171号)以及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5〕143 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年级要求: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超过学制期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奖学金。

二、奖金额度及人数分配

河南省分配我校2025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名额152名,预算金额152万元,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根据“国家奖学金”适当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管理绩效较好院系倾斜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各学院、书院进行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另外,根据学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汪胡桢实验班实施办法》(华水政〔2024〕142 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数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实施办法》(华水政〔2024〕153 号)文件要求,汪胡桢实验班和数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所在学院在分配国家奖学金院内名额时,需单独划定名额。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年学习积分和综合积分年级专业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年学习积分和综合积分年级专业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六)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审要求及上报时间

1.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设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学生代表组成。各学院、书院要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

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所在班级民主评议,班委提出班级意见,辅导员审核签署意见,并报学院、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批。

3.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学院、书院在奖学金的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发放等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至少六天),杜绝一切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

4.2025年9月22日前,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务必扫码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手机版完善个人信息并提出申请等待辅导员及院系审核,具体操作规范详见附件(国家奖助学金网上申请操作指南)。学生本人等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各自学院、书院的统一要求进行网上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各学院、书院将本院评审结果在9月28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务必及时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网址http://gxzizhu.jyt.henan.gov.cn),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辅导员审核、学院/书院线上审核。

9月29日—10月13日,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各学院、书院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10月14日数据报送省资助中心。

6.在学院、书院或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满5个工作日的,取消推荐资格。

7.各学院、书院要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要全面反映评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并于2025年10月17日下午5点前将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等评审材料报送校学生奖助管理科(龙子湖校区文体活动中心二楼210办公室)。

8.《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详见附件2。

五、填报要求

1.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各学院、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一式1份,A4幅面,正文采用三号仿宋GB2312字体,一级标题采用三号黑体)。学院、书院上报的总结报告须加盖该院行政公章。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要全面反映评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2025年版),详见附件3。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简介、推荐理由和事迹正文四部分,填报规范详见附件4。

各学院、书院要组织获奖学生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引导学生在写作过程中进一步思考成长历程、感受政策温暖、感恩国家资助。每位学生的事迹材料需明确一名指导老师,辅导学生对事迹材料进行深度挖掘、修改把关,并撰写推荐理由。指导老师原则上应为事迹材料反映事项涉及的资助工作者、辅导员或教师(导师)。

学校会对获奖学生提交的事迹材料进行全面初审,重点推荐2至4篇优秀稿件,作为年度《榜样的力量》系列读本参选作品。所有学生的事迹材料,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通过奖助邮箱报送电子材料。每位获奖学生的申报资料单独存放为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本科国家奖学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姓名”,文档和照片命名规则同文件夹。

4.发送电子数据邮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发送电子材料请注意文件名标清楚学院、书院。

六、咨询、投诉电话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0371-69127225

电子邮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

 

附件1:2025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xlsx

附件2: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封面.docx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2025年版).docx

附件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格式模板.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5日

更新日期: 202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