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6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精神,为保障我校实验室安全运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安全管控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有序。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特种设备管理等内容。

四、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4月7日-4月14号)

1.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立即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议,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实验室特点,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标对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对所属实验室逐室逐项自查,要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建立台账。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附表2.2),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报送材料。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总结报告》(附件2),4月13日前交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420室,电子版发送至my@ncwu.edu.cn

(二)学校检查(4月15日-4月16号)

学校将组织检查专家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内容如下:

1.听取汇报。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工作情况做简单汇报。

2.查阅资料。查看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危险品使用台账等。

3.现场检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对实验场所逐一开展现场检查。

(三)落实整改(5月-7月)

各单位要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根据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结合自查中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形成《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于5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my@ncwu.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

(二)强化落实。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三)坚持整改。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实验室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持续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69127211

教务处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931378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

附件2附表2.1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表.xlsx

附件2附表2.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xls

附件3: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总结.doc

科技处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

更新日期: 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