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3年度成果登记及科研计分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有序地进行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的统计、考核,现将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2023年科研成果登记,成果必须是已正式出版并以我校为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成果完成人将成果扫描件交至本单位科研主任处,由科研主任汇总、整理,交至对应管理部门,没有正式出版的成果不用登记,待正式出版后再进行补录;录入系统成果必须输入所有完成人,否则科研主任需退回完成人重新录入;

2、成果信息由我校最高排名的人员登记,准确填写各参与人员贡献率(贡献率作为成果计分的参考依据)并上交扫描件至本单位科研主任处,其他参与人员不必发送,参与人员登录科研系统没有看到相应成果的,请提醒负责人或者学校最高排名人员填写参与人员名单;

3、本年度不收取纸质成果复印件,各单位科研主任须将本单位科研成果的扫描件按照类别(按照SCI论文、EI论文、项目、获奖、专利等分类汇总扫描件,每一类成果同一个人的整理为一个以完成人为名称的文件夹)汇总整理,每个类别设立一个文件夹,参与人员分属不同单位的,只由最高排名的单位科研主任汇总整理,要求扫描件必须清晰,重要信息必须包含完全;

4、论文扫描期刊封面、版权页、论文首页(如果论文首页没有单位名称的,扫描文章首页及带单位名称页),中文期刊论文被收录的需在系统中填写相应论文英文名称,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人员及单位显示页、前言、目录页等;SCI、EI、SSCI、CSSCI(必须附收录证明)论文必须提供文章全文,按照收录证明、论文内容顺序整理;一份收录证明有多篇文章,每篇论文前都要放置收录证明并标明对应收录条目;

5、科研项目信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主任审核。科研经费到账金额请登录财务系统,截屏相关到账信息(到账截图必须显示相关收入名称及到账日期,其他支出项可以用马赛克等方式处理),并注明与科研系统相对应的项目名称,标出到账信息,以能够看清楚为原则。计分金额扣除外协经费(财务处提供信息为准),到账截图以单独文件或文件夹保存并以项目名称命名;

6、科研人员必须挂靠在各教学单位或科研院所,请积极与学科所在院系科研主任联系,挂靠单位变动人员由科研主任汇总后,联系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更改;

7、科研系统已通过学校审核的成果,即相关成果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的,不必再上交电子材料;

8、获得2023年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含社会力量奖励)的成果,获奖人员须将单位获奖证书原件交至科技处(联系人:杨啸),年度成果以个人获奖证书为准。暂未取得证书原件,也请告知科技处,以便年终校对、统计和进行之后的高层次奖励;

9、科研成果需进行分配的,请填写“科技成果贡献分配申请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其他成果完成人所在院系。本单位人员在本单位内部协调分配,跨院系分配表与院系内分配表,分两个文件夹存放;

10、根据学校文件,自然科学领域科研成果由科技处负责审定汇总,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成果由社科处负责审定汇总,学科建设方面的成果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审定汇总,教学方面的成果及教材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审定汇总,教育科学类的成果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审定汇总;

11、电子扫描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

请各院系科研主任对本单位的成果进行初步审核,学校只针对所有机构通过的成果进行审核。

下列学院发送电子文档至科技处邮箱:水利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材料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水资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建筑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院,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程训练中心、乌拉尔学院;其他单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科技处)行政楼南421房间

联系电话:69127637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kejichutongji@126.com

(社科处)行政南楼417房间

联系电话:69313098 联系人:喻老师

邮箱:keyantongji@126.com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科学研究、教育 教学研究工作量核算办法》(2021-158号).pdf

附件22023年度科研计分统计表.xlsx

附件3科技成果贡献分配申请表.doc

科技处  社科处

2023年11月14日


更新日期: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