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31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1-176号),组织2021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1.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1-176号)(附件1)文件要求,参加新增导师遴选人员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

2.近三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3.11月8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

二、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11月12日前,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将推荐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

11月26日前,研究生院复核申请材料。

四、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五、各学院报研究生院材料

1.个人申请表纸质版1份(A4双面打印且需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1份(压缩包文件名为:学院代码+学院名称)。

2.汇总表纸质版1份(学位点所在学院签字、盖章,见附件4、附件5);电子版1份(文件名为:学院代码+学院名称)。

支撑材料纸质版(复印件)统一交到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北411研究生院招生办,电子版打包后发至邮箱:yanzb@ncw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郝老师电话:0371-69127478。

六、对材料的补充说明

1.申报表相应证明材料按满足条件对应提供,无需提供多余材料。

2.专利授权证书应为有效专利(附相关证明,无权专利不算);

3.项目经费需附合同;

4.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1-176号).pdf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4:学院新增学术学位硕导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5:学院新增专业学位硕导申请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8日

更新日期: 202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