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申请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的工作会议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兹定于2008年11月13日(周四)下午15:00在学校3号教学楼3楼资源与环境学院会议室召开申请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的工作会议,请各院(系)主任,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图书馆馆长、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科技处处长、现代教育中心主任准时参加会议。
研究生处
200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