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3〕61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是学校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反映学校事业发展情况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发挥部门职责,认真完成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填报工作。

二、为做好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实行“统计专员”制度,请各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办本单位数据的采集、填报、联络等相关工作。请各单位填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专(兼)职统计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请于2023年9月22日前,报送至综合楼南楼发展规划处223B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fzghc@ncwu.edu.cn。

三、各相关单位要对所填报的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认真核对,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次数据统计,填报纸质文档,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地点为发展规划处办公室(综合楼南楼223B房间)。

四、本次数据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除2023级新生数据外)。

五、各相关单位报送内容详见附件。需填报的空白表格从附件2下载,有分校区填报任务的单位从附件3下载。各单位如需“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请到发展规划处办公室领取。

六、为方便联系和沟通,请各单位的专(兼)职统计员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入华水教育事业统计群。

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需要,各填报单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工作会议。参会单位包括: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保卫处、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团委、一流学科创建办公室、一流专业建设办公室(课程中心)、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化办公室、实验管理中心、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体育教学部。

八、培训会议具体时间在华水教育事业统计群内进行通知,请相关单位老师做好统计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5790583

电子信箱:fzghc@nc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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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专(兼)职统计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2、基表_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_2023(培训版)_20230912162058797521.xlsx

附件3、基表_华北水利水电大学_(分校区填报)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_2023(培训版)_20230919160034572745.xlsx

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20日

更新日期: 202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