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8日 )

各党委、各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 硬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12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22〕1号)、《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22〕3号)及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安排,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及安全稳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件)教训,特别是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压紧安全稳定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安全稳定风险,全面整改隐患、化解矛盾,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稳定事故(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排查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深入排查全校安全稳定风险隐患。

(一)学校建筑及配套设施安全情况。按照豫安委明电〔2022〕3号的通知精神,采取“工作人员+技术专家”的模式,全面排查学校建筑(含自建房)基本情况、建筑安全隐患和建筑物周边环境等。重点排查学校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地基基础、房屋用途、失修失养等,学生宿舍楼、教学楼等安全防护设施加装情况等,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同时,对水、电、气、暖、网和道路、窨井盖、栏杆、围墙、宣传栏等配套设施进行排查。(牵头单位:后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二)防汛救灾等自然灾害防范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和应急处突的决策部署情况;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教育和演练开展情况;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防汛救灾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是否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是否规范;防汛应急物质筹备、队伍建设等情况。(牵头单位:后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三)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十项措施,出台实施细则情况。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和心理健康课开设情况,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干预机制情况;家校社联动等情况。(牵头单位:学生处 研究生处 心理咨询中心,责任单位:各学院)

(四)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开展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培训、防火巡查和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配置,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电器设备设置规范和电气线路安装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电动车“飞线充电”和线路老化等现象。(牵头单位: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五)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情况等。(牵头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情况;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及采购、存储、领用、登记、废弃等管理规范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应急及疏散工作预案及日常演练等情况。(牵头单位:科技处、教务处,责任单位:校属各相关单位、各实验室/中心)

(七)特种设备及校车安全管理情况。锅炉、电梯、压力容器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情况等。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的清理情况,在用的非专用校车淘汰情况;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后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八)校园交通安全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等。(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保卫处)

(九)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落实情况;校园内部和对围墙等的巡逻巡查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情况;联合相关部门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等。(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保卫处)

(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其他传染性疾病防控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运行情况;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情况;校园网格化、封闭式管理情况;值班值守、出入管理情况;学校大规模聚集活动管控情况;公共区域、关卡通道、封闭场所的通风消毒和校园及周边卫生整治情况。其它传染性疾病防控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牵头单位:校长办公室,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十一)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 师资等落实情况,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日、安全活动月等开展情况;在教育中适当增加反暴力、反恐怖行为、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生物安全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情况;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特别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情况等。(牵头单位:保卫处 学生处 研究生处,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十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办理群众来访、网上、来信、电话等信访事项情况;特殊利益群体信访问题稳控化解情况;涉校稳定风险定期汇总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情况;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等矛盾纠纷摸排情况,各类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校闹”情况;是否有因矛盾调处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事)件等。(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十三)其他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教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基础防范建设情况;平安校园创建情况;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反恐防范工作开展情况;防电信诈骗开展情况等。(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三、工作步骤

全校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后,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自查,自查工作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重点在暑期放假前、秋季开学前、国庆节前、二十大召开前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同时突出防汛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为全面整治奠定基础。

(二)彻底整治。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安全稳定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建立隐患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方面的要求。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切实防范安全稳定事故(件)的发生。

(三)督导检查。学校将组织学生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成立督导组在暑期放假、秋季开学、国庆节、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后,对校属各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相关措施及时落实落地。

(四)暗访调研。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在上述时间节点对各地、各学校(单位)安全稳定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暗访调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把安全稳定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要积极动员部署,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等,杜绝“上下一般粗”。要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其他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稳定职责。要建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力戒形式主义。要切实做到真查真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运动式排查整治。要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对不放心的地方和环节加大工作力度,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要通过排查整治,从源头上排查出各类风险隐患,彻底整治各类安全稳定隐患和问题,不断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三)压实压紧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地。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亮点,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分别于5月25日、7月8日、9月8日、10月7日、10月26日前将排查及整治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处。

联 系 人:梁老师、王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790017(内线:20017)

邮 箱:bwc@ncwu.edu.cn

附件: 校园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措施、责任”清单.docx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2年5月18日

更新日期: 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