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道闸系统录入车辆信息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7日 )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提升车辆管理系统智能、联动、规范化水平,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华水政〔2025〕209号),学校对道闸管理系统进行了更新升级,原系统内车辆信息将全部清除。为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现将车辆信息录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数量

1学校公务车辆:在学校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登记且长期执行公务的车辆。

2在职教职工(含在编、人事代理、员额制、特岗等)及其配偶的自有小型机动车,每位教职工可在其名下登记2辆免费授权车辆(附件1)。校内服务保障人员车辆可在其名下登记一辆车(附件2)。汇总表(附件3附件4)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

3在教务处备案登记的外聘教师本人的自有小型机动车。工作期限内可登记1辆免费制授权,单次最长免费授权期限12个月。

二、时间安排

1收集初审阶段。11月27日至127日,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员工如实报送车辆信息(暂不提交行车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负责对需提交的教职工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无误,并填写《车辆信息汇总表》(附件3、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wc@ncwu.edu.cn。

2复核录入阶段。保卫处收到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后,于128日至17日对所有材料进行复核。将复核通过的车辆信息录入系统。复核未通过的车辆,将反馈至各单位车辆信息管理工作联系人,更正信息后,录入系统。

三、相关要求

1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报送。

2收集初审阶段由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信息错过集中登记期的需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保卫处单独办理。

3各单位务必按要求认真统计、核对车辆信息,确保信息无误,同时加强信息审核把关,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人员名下所有车辆进校权限,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4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本次及后期车辆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为方便后期开展工作,请各单位工作联系人加入“华水车辆管理联系人QQ群”(群号:535710396)


 2025-209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机动车辆通行授权申请表(在编教职工).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机动车辆通行授权申请表(服务保障车辆).docx

 附件3:车辆信息汇总表(在编教职工).docx

 附件4:车辆信息汇总表(服务保障车辆).docx

                                               保卫处  

                                                2025年11月27


更新日期: 202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