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6届毕业生:
经前期紧张有序工作,2016届毕业生户籍迁移证已在派出所办理完毕,请各学院于6月13日9:00~17:00以班为单位到保卫处户籍管理科(花园校区团委楼111办公室)领取。请相互转告!
所需材料:
一、本人自领
身份证、报到证原件;
二、他人代领
委托书;
带领人身份证原件;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
保卫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