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
接公安机关通知,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户籍在我校、尚未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的师生尽快到丰产路派出所北林路户籍服务站换领,以免给本人工作、生活造成不便。 请各单位及时提醒、相互转告。
保卫处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