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下半年及2023年度上半年大学生医保外诊报销事项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1日 )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8〕129号)(见附件1)要求,校医院定于2023年6月11日—6月12日对在本校参加2022年度及2023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进行门诊费集中报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票为准(日期为2022年1月—2023年6月的发票),报销比例为5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500元,超过50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

二、门诊报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1日—6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校医院二楼办公室(花园校区)

校医院18123房间(龙子湖校区)

三、报销办法

1.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携带本班级《2022年度外诊报销登记表》(详见附件2)及《2023年度外诊报销登记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并附外诊报销人员就诊医院的发票原件(电子发票需打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医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发的建行卡复印件(请保证此卡为激活状态,费用支付用)、转诊证明到校医院办理相关报销手续,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2.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按时进行办理。注:2022年度发票过期将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管理办法.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医院2022年度外诊报销登记表》.xlsx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医院2023年度外诊报销登记表》.xlsx

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

2023年5月31日

更新日期: 202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