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直医保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做好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2023年度体检的通知》(豫医保中心函【2023】4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我校2023年6月30日以前登记参保的在职在编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体检项目

您可以根据医生建议或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项目不区分性别、年龄)。

以下三套项目供您选择(见附件1):

项目一:基础项目+自选项目(自选项目1-18项中选择6项或单独选择核磁共振(1.5T以上)2项)

项目二:8项常规项目+无痛胃肠镜检查

项目三:8项常规项目+磁控胶囊胃镜检查(郑大一附院无此项检查,颐和医院有此项检查)

三、体检医院

1.参检人员可以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院(见附件2),体检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为满足教职工以往体检需求,节约教职工预约时间,学校联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区)、郑州颐和医院两家任选一家进行华水专场体检。专场体检时间无需预约,体检时间:统一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流程

(一)自选体检医院的线上预约体检流程

1.预约体检。参检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体检预约、选定医院、选择项目等(未去体检前可以自行撤销后再次预约),也可直接前往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线下预约体检。定点体检医院可根据预约推送情况合理安排体检人数。异地安置人员可选择回郑州体检,如不能回郑州体检的,可在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3)。

2.现场确认。参检人员在体检医院进行预约体检项目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参检人员到体检医院现场确认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等,参检人员确认体检医院后不得变更。

3.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结果可登录体检医院小程序获取,纸质体检结果个人前往体检医院领取。

(二)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流程

1.在郑州颐和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区)两家任选一家进行体检(选定医院后无法更改),请各单位将参检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于10月31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85914802@qq.com。为方便后续体检结果领取,参检人员信息汇总表中请务必填写相关负责人电话。

2.专场体检时间内参加体检教职工的体检结果由各单位负责人于我校专场体检时间结束20天后到校医院统一领取,不接受个人领取。

注:根据2023年度省直公务员体检最新要求,规范省直公务员体检确认方式。体检当天必须携带智能手机(支付宝或微信绑定医保电子凭证),体检结束前至体检中心接待处或办理处扫描核验医保电子凭证(严禁替检),如离开体检中心前未核验,体检报告不予出具。

附件 1:2023年体检项目表.docx

附件 2:2023年度体检医院名单.docx

附件3:公务员体检网上预约操作流程.pptx

附件 4:郑大一附院2023年体检报名表及体检项目自选表.xls

附件 5:郑州颐和医院2023年体检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9日

更新日期: 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