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因维修计划申报流程变更,为做好2016年各项维修工作,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检查本单位教学、实验及办公用房情况,做好本单位2016年度需维修的项目统计申报工作,并于12月4日(本周五)前将维修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总务后勤处办公室,由我处汇总后统一报学校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维修计划申报表.doc
总务后勤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