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期公用住房搬迁,广大教职工积极响应学校号召,按期顺利的完成了搬迁任务。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对按期搬迁的教职工一次性补助搬家费400元。补助的范围是指06年年底前学校正常安排到公有住房居住的在职教职工,与学校重新签订公房租住协议的教职工。对补助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总务后勤处综合科2号行政楼4117房间说明情况,或发电子邮件至zhk@ncwu.edu.cn,公示期3天。
联系人:张彩云,电话:69127536。
附件:搬家费补贴人员名单.xls
总务后勤处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