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凡我校聘用临时工或出租、提供房屋给流动人口居住的单位,需进行彻底的清查、统计。请各单位在10月26日前,将统计表盖章后交校计划生育办公室。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doc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总务后勤处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