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3〕2号)要求,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已经启动。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照职能划分,认真核对项目,联系项目负责人,于4月23日下午5:00前到财务处绩效管理科(综合实验楼104A房间)填报信息,以免影响下年度预算安排及资金使用。

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内容详见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和附件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表,表中带*号的信息是必填项。项目资金预算数、执行数、执行率无需填报;

2.评价要求绩效指标分值需按照成本指标10分、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25分、满意度指标5分进行赋值(具体分值以系统内导出指标为准);

3.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具体实施项目不匹配时,根据具体项目据实填写,如目标偏差较大,备注说明;

4.有些项目涉及负责人仅为1个人的,可以让负责人直接来财务处填写;有些项目涉及负责人2个及以上的,由职能部门汇总后到财务处填写。

联 系 人:王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66077078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xlsx

附件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表.xlsx

财务处

2023年4月20日

更新日期: 202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