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财政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请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完成自评填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本次绩效自评对象为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2025年度绩效目标的所有项目(含追加调整项目)。
二、工作要求
1.全面覆盖,通知到位。各单位须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务必将本次工作要求、填报安排精准传达至每一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及填报人,做到应通知尽通知、应覆盖尽覆盖,确保无一人漏通知、无一个项目漏安排。
2.从严规范,保质保量。各项目负责人对填报内容负首要责任,须严格对照省财政厅绩效自评工作标准,完整、规范、准确填报各项信息,确保不漏项、不缺项,按时保质完成本次绩效自评全部工作。
3.认真落实,压实责任。凡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完成现场填报审核、填报内容出现疏漏或错误,学校将严格按照财务及项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严肃问责。
4.相关项目材料已通过OA系统电子邮件发送至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及填报人员,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绩效自评现场填报工作。
三、时间与地点
1.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周五)下午五点半之前
2.现场办理地点:龙子湖校区南行政楼104A项目绩效科办公室
联系人:项目绩效科 董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077078
财务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