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参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7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国家文物局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参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工作意义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工作要求的重要行动;是进一步深化对文物的认识,确认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量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通过此次普查,可全面掌握我校管理使用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和价值研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

二、普查范围与内容

(一)普查范围

1.我校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详见附件)。

2.见证校园发展历程的教学、科研、生活等相关建筑和设施。

(二)普查内容

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详见附件须登记内容)。

三、普查任务

1.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如有)开展复查,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

2.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

3.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建立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目录。

4.开展普查成果汇总。

5.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共享。

6.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

7.开展普查宣传,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30日。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普查线索清单发送至电子邮箱867598920@qq.com,主题为“部门名称+普查线索(没有线索请标注‘无普查线索’)”。

五、各部门职责

1.校属各单位

提供线索:充分认识到本部门管理使用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以及见证校园发展历程的教学、科研、生活等相关建筑和设施的重要价值,及时向学校普查工作负责部门档案馆提供已认定公布文物资源信息和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并于5月20日前将普查线索清单发送至电子邮箱867598920@qq.com

协助调查:为普查队员现场调查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如安排专人陪同、提供相关资料等。

2.党委宣传部

负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提高师生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价值研究和阐释利用,深入挖掘文物蕴含的校史、教育发展史、革命文化史等历史文化价值,让文物诉说历史,坚定文化自信。

3.人居科学与设计学院

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师生参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文物规划编制、保护修缮、保养维护、展示利用等各项工作;协助宣传部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价值研究和阐释利用。

4.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校属各单位负责区域外的公共区域(含家属院)文物线索提供和普查工作;协助实施文物保护修缮、保养维护等工作;针对存在险情、安全隐患或长期闲置的不可移动文物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保护方案,排除险情隐患,切实维护文物安全。

5.档案馆

牵头组织我校参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汇总各部门普查线索和文物普查登记表,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建立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做好普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普查建档并举,活化校园文化遗产,摸清文物家底,赋能我校文化传承。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文物普查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部负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师生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联系方式

普查工作相关问题,请联系档案馆。联系人:赵老师,电子邮箱:867598920@qq.com。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pdf


档案馆 党委宣传部 后勤服务中心 人居科学与设计学院

2025年4月27日

更新日期: 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