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网上采购管理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9日 )

校属各单位:

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23〕10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实际,制定以下优化管理措施。

1.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可以采取直购、电子反拍、网上竞价等方式择优采购。

2.采购人应当加强市场调研和价格对比,对网上商城商品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发现网上商城价格高于其他平台或商家的,可按照满足需要、低价优先原则从网上商城外采购。

3.从网上商城外采购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1),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办理资产入账时,将情况说明上传资产系统;办理财务报销时提供纸质情况说明。

附件1:网上商城外采购情况说明(参考格式).docx

附件2: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豫财购﹝2020﹞4号).pdf

附件3: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人操作手册.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3年7月9日

更新日期: 2023-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