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产配置,减少待报废资产占用空间,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华水政〔2018〕241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华水政文〔2020〕145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批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处置范围
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达到或超过最低使用年限、折旧提取(摊销)结束,净值为零且无法正常使用、无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的处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处置流程
1.资产使用部门提交报废申请。相关事项见附件9。
2.技术鉴定。国资处牵头组织无形资产和单价原值50万元以上资产报废处置技术鉴定。
3.学校研究审批。资产初步评估后,根据待报废资产原值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学校研究通过后下发资产处置批复文件,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统一进行资产处置。
三、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清查核实本部门待报废资产,并做好收集汇总和申报工作,资产处置申报切实做到账实相符,有实物的固定资产才可申请报废。
2.各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于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资产,不得申请报废。
3.资产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待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回收公司接收。
4.资产报废处置过程中,如发现资产闲置,各单位应及时报给国资处,在校内进行调剂,最大限度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联系人:李老师 武老师,联系电话:69127212。
附件1待处置资产情况说明.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校属单位用).docx
附件3待处置资产明细表.xlsx
附件4理赔情况说明.docx
附件5赔偿责任认定说明.docx
附件6拟报废资产技术鉴定表.docx
附件7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pdf
附件8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豫财资〔2023〕238号).pdf
附件9资产处置申报指南.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