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内分散采购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8日 )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分散采购管理工作,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筑牢采购廉政风险防线,压实二级单位采购主体责任,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内分散采购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采购金额在5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货物、工程、服务类校内分散采购项目。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采购程序合规情况

各单位分散采购项目是否严格遵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及本单位内控制度规范组织实施,重点核查以下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完整: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标采购项目审批流程表》等校内备案资料;

2.采购公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等信息发布截图;

3.评审过程记录材料、评审报告;

4.采购结果公告截图;

5.正式签订的分散采购合同;

6.其他相关资料。

(二)分散采购档案归档情况

核查分散采购项目全流程资料是否完整归集、分类存档,档案整理是否规范,做到一项一档、资料齐全、可查可溯。

(三)规避集中采购风险排查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集中采购的问题。2025年度同一预算项目下,同一品目或同类别的货物、工程、服务多次拆分采购,累计预算金额达到20万元的,认定为规避集中采购行为,纳入问题整改范围。

三、监督检查时间与方式

(一)单位自查阶段(9月20日—9月24日)

各单位对照本次检查范围及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排查采购流程、资料归档、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漏洞,如实填报《分散采购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二)学校抽查阶段(10月13日—10月16日)

国资处联合校纪委机关、财务处、审计处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聚焦分散采购项目数量较多、业务频次较高及自查“零报告”等单位,开展现场抽查核验。具体抽查单位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分散采购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本次自查及资料报送工作,确保自查工作全面、细致、无遗漏。

(二)压实责任,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采购管理三级责任体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采购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项目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年度分散采购项目,认真汇总核验档案资料,主动配合学校专项检查工作。

(三)严肃纪律,从严整改

各单位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排查、如实上报,严禁漏报、瞒报、虚报。对自查及抽查发现的问题,要逐条分析原因、细化整改举措、限期整改到位、健全长效机制。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分散采购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及其PDF电子扫描件各一份。注: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各单位于924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实验楼(南栋)620室;电子材料打包(压缩包题目格式:XX单位2025年分散采购自查材料)发送至邮箱zhaobiaoban@ncwu.edu.cn。

联系人:张陵、崔梦雨

联系电话:0371-65790261

 附件:分散采购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doc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采购工作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更新日期: 202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