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4月17日-4月2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文件要求,对教学文件、教师教学状态、学生学习状态、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效果和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本学期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学校将适时对各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