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科研平台建设计分登记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2日 )

校属各单位:

为了及时、有序地进行2025年度科研平台建设计分统计,现将2025年度科研平台建设计分登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类型及计分办法

1.本次科研平台类型,仅限《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二级单位责任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办法》(华水政〔2024〕163号)文件中的科研平台,具体可参见《科研平台建设计分办法》(附件1,后简称计分办法)。以学校牵头获批的科研平台经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按计分办法所列分值计40%;建设期满验收通过后,计剩余的60%分值。在运行过程中,考核优秀的,每次计分办法所列标准的50%予以计分;考核良好的,每次按计分办法所列标准的30%予以计分;考核合格的,每次按计分办法所列标准的10%予以计分。分值计到科研平台建设牵头单位。

二、计分时间和分值

时间跨度: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内获得建设批文的科研平台以及2025年度参与考核评估获得优秀、良好和合格的科研平台。具体分值参照《计分办法》。平台获批建设期间按照奖励办法学校已奖励过的,验收后不再重复奖励。平台获批后获更高级别荣誉的,按照奖励办法补足分值差额。

三、成果所属单位

1.科研平台需署名我校为第一依托单位才能计分。

2.科研平台计分归属单位,均以获批成立时所属单位为准,项目成员不在同一单位的,均由平台归属单位进行统一上报。

四、填报步骤和上报要求

1.科研平台计分信息由各平台负责人登记,填写《科研平台建设贡献分配申请表》(附件2),参与分配的人员必须为本平台建设与运行参与人员,否则不能够分配;

2.各平台负责人填报《2025年度科研平台计分统计汇总表》(附件3),依托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科研平台计分上报的分配申请表。

3.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审核后的《科研平台建设贡献分配申请表》(附件2)和单位的《汇总表》(附件3),交至实验管理中心(行政楼南513B)。分配表与汇总表均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必要的相关支撑材料交至实验管理中心。

4.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发送至syglzxky@ncwu.edu.cn。

5.联系电话:69127617联系人:卞晓峥

附件1 科研平台建设计分办法.pdf

附件2:科研平台建设贡献分配申请表.doc

附件3:2025年度科研平台计分统计汇总表.xlsx



实验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日

更新日期: 2025-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