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教学科研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心,将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实验人员,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无盲区。
二、工作内容
1、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逐条逐项检查,重点关注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及强磁强电、高温、高压、高旋转设备。
2、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精确统计实验室内危险源类型及数量,准确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分级分类,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
3、做好清明节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明确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安全防护要求,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实验过程中,规范操作、做好防护、加强值守。
三、工作安排
(一)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自查(即日起至3月30日)
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完成后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报告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签字确认。请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签字确认后的排查情况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实验管理中心(综合实验楼513B),邮箱:syglzxjxk@ncwu.edu.cn。
3月30日前在实验室管理信息化系统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动态更新。
(二)学校督查(3月30日至4月10日)
实验管理中心将联合保卫处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实验室分级分类。
实验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