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河南省、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精神,确保实验室零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庆祥和的假期,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安全良性互动,要求各单位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逐项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实验设备、电源线路、消防设施、通风系统、危险化学品存储等,重点关注高温、高压、高旋转设备,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成。
之前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中的隐患,未完成整改的,尽快完成;已经完成整改的,尽快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精确统计实验室内危险源类型及数量,准确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分级分类,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I级(重大风险)和Ⅱ级(高风险)实验室,报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准入
(一)学校层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实验管理中心将于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举行实验室安全教育讲座。
参加人员:所有2026级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讲座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一楼多功能厅
龙子湖校区可能从事涉化实验的研究生到现场参会;其他研究生由学院组织分会场,线上参会,具体网络直播方式稍后通知。
(二)学校层面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准入考核
严格落实“先培训、后考核、再准入”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实现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全覆盖、无遗漏。
参加人员:2026级全体本科生、研究生;2025年以来新入职教师;未参加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的教职工、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其他需进入我校实验室的外来人员。
学习与考核时间:2026年9月30日之前
学习与考核方式:安全知识学习与准入考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参训师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入我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系统”,选择“安全准入”,先进行学习,再完成考试。
(三)学院层面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准入考核
各教学科研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学科特色、实验风险特点,组织二级单位层面的安全准入考核。针对每间实验室的危险源、专用设备、操作流程、应急处置等进行实验室层面的安全准入考核。尤其是新入职教师和新入学学生,未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强调规范操作对确保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意义,坚决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要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师生在实验室方面的安全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规范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教学科研单位的主体责任、实验室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的第一责任)。假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监控设备,并能实现线上查看;
2.安全设施齐全,不存在安全隐患;
3.学生进行实验,现场必须有教师指导;
4.制定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实验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