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实验班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推进有目标有组织的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创新实验班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仅限在教务处备案的校级和院级各类创新实验班。
二、考核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注重实效、科学公正、以评促建”的原则,强化产出导向,重点关注各创新实验班的核心成效。
三、考核时间安排
1.各学院自评(1月9日—1月13日):各学院对照实施办法及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创新实验班建设情况,并整理支撑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1和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创新实验班考核材料”命名,纸质版报送至教务科401B。电子版发guohaibin@ncwu.edu.cn。
2.各学院汇报(1月14日):各学院根据自评情况,以学院为单位,针对学生培养成效和教学改革典型做法,进行2025年度成果汇报,地点待定。
3.学校评审(1月15日—1月16日):教务处通过材料审阅、实地调研、座谈访谈等方式,对各学院考核材料进行全面复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4.结果公示(1月17日):考核结果将在教务处官网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各学院应充分认识考核评优工作对总结经验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准备,如实填报,确保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核资格。
2.突出亮点,凝练特色:材料应紧扣考核指标,重点突出本学院在创新实验班培养中的特色做法、改革亮点和突出成效。
3.以评促建,重在长效:各学院应以此次考核为契机,系统梳理工作,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五、联系人
教务处教务科:郭老师,联系电话:0371-69127231。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实验班考核自评表.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实验班考核评价办法(试行).pdf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