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4日 )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管理规定,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应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主要包括“大思政”教育、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学综合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原则上须是2025年已结项的省级、校级教育教学项目,以及2025年结项的省级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智慧教学专项。

2.各单位推荐成果时要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只接受各单位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包括参与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各单位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见附件1)进行推荐。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三、推荐名额

1.2025年结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性教学改革和智慧教学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2),均可推荐申报。

2.2025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同时立项省级教改的除外)限额推荐(限额数量见附件3)。

四、材料报送

(一)各成果报送材料

1.《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4)

2. 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

3. 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项目。

4. 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见附件5,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5. 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 5 篇论文、2 部著作。

6. 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7. 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纸质媒体或官方网站),限 5 篇。

8. 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 50 页 PDF 格式文档),限 5 部。

9. 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6)。

1 项《申报书》单独成册,第 2-8 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7)。纸质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报书5份,其余支撑材料1份),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成果报送时间

各单位成果请于2月28日前将上述1-9项材料纸质版按要求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实验楼南426B),电子版发送至lihui@ncwu.edu.cn。


附件: 1.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pdf 

        2.2025年通过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鉴定项目名单.pdf 

        3.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docx 

        4.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5.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docx 

        6.2026年度校级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x 

        7.附件材料.docx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6年2月4日


更新日期: 202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