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11月02日-11月14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文件要求,对教学文件、教师教学状态、学生学习状态、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多媒体教学效果和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相关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9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