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以下单位已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评估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请其他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务必抓紧落实分工任务,提交数据资料。
一、教学单位 软件学院、机械学院、电力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法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 二、职能部门 总务后勤处、图书馆、学生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财务处、设备处、人事处、校友会、科技处(部分)、校长办公室。
评建办公室
2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