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文件规定,请各教学单位于开学后第1周进行期初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教师开课情况、教学资料和设施就绪情况、学生补考工作情况、领导干部第一天听课情况等。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和本学期工作安排,认真组织此项工作,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