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10周—第11周为我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文件规定,对教学文件、教学状态运行、学生学习状态、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后续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教务处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