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通过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考核,现将2010级本科学生申请修读第二学位资格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22日,在此期间,有异议的,请于2011年6月22日前反馈到所报二学位所属学院,由二学位学院汇总报教务科(行政楼111房间)。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修读第二学位的专业与主修专业须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学生在校期间限修读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期间不得调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2010级申请修读二学位学生名单.doc
教务处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