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评定办法(试行)》(华水政[2010]11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有以下同学可获得2010~2011学年本科生创新(素质)学分,现予以公布(见附表)。
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者,请于3月30日~4月3日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报告。
创新(素质)学分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