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所有学生:
根据全校教学工作安排,现把本学期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1、尚未缴纳第二学士学位学费的学生应尽早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财务处(花园校区行政楼406房间)进行交费,交费后将通知书交至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将收齐的通知书于3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2、任课教师持教学任务单到教材科领取教材,并负责向学生推荐教材,学生用教材自行解决。
3、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须按相应专业的课程表进行听课及考核。如果课程表内包含已经得到相应学分的课程(包括相近课程,但已修课程学分应高于规定学分),须本人提出申请免听该课程,不再参加该课程考试,直接认定(如果对已修课程成绩不满意或考核不及格,须跟班学习、考核。申请程序:个人申请、授课教师签字、二学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教务处审批。申请时间:开课后2周内,逾期不予办理,必须参加该课程考核。
4、课程具体安排见附表。
第二学位各专业课程表.doc
教务处
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