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评定办法(试行)》(华水政[2010]1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申请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依据华水政[2010]119号文件要求,每位同学均可根据本人所发表论文、成果鉴定或验收证书、获奖证书等有效材料,提出获得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书面申请(附表1);
2、学院教学院长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申请书进行认真评阅,并给出评阅意见;
3、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书进行审核,教学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3月14日前,将本单位所有申请书(表)、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信息汇总表(附表2)报教务处教务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wjm@nc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5、教务处将全校各单位创新学分申报信息汇总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评定及评定结果公示后,方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创新(素质)学分申请表.doc
本科生创新(素质)学分汇总表.doc
教务科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