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文件规定,教学单位须于每学期第1周进行期初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教师和教学资料到位情况、教学辅助设施就绪情况、安排学生补考情况、领导干部第一天听课情况等。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和本学期工作安排,认真组织此项工作,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