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通过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审核,现将2009级本科学生申请修读第二学位资格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0年11月24日至2010年11月25日,在此期间,有异议的,请于2010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意见报教务科(行政楼111房间)。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修读第二学位的专业与主修专业须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学生在校期间限修读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期间不得调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2009级本科学生申请修读二学位名单.doc
教务处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