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文件规定,教学单位须于每学期第10~11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教学文件、教学状态运行、学生学习状态、教学管理等方面。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和本学期工作安排,认真组织此项工作,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