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生: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04]20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下列同学符合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条件,现予以公布(见附表)。
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者,请于3月29日~4月2日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报告。
附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学分一览表.doc
教务处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