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04]20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有以下同学可获得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学分,现予以公布(见附表)。
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16日~11月20日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务科报告。
附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学分一览表.doc
教务处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