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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学专栏
各学院、系并全校学生: 根据教学安排及本学期学生申请重新学习课程报名结果统计,做如下安排: 本学期部分重新学习课程教学工作自第7周末(即4月12日)开始(具体安排见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通知中附表),结课后学校将统一组织考试工作,参加该教学安排的学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应考试;其他课程的重新学习需跟随本专业低年级的教学安排同步完成,并参加低年级课程结课考试。请各学院、系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相关学生合理安排好本人的学习时间。 教务科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