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8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教办基【2024】5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专委会各项工作。

(四)学术思想端正,专业能力过硬,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广泛的影响力。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

(五)身体健康,具备承担专委会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专家2—3名。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二)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审核,评审公示拟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处二级单位不签字盖章。

(二)《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所填写内容有关支撑材料(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支撑材料需由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专家推荐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1月11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人事处5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hsrs27260@163.com。

联 系 人: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260

附件1: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pdf

附件2: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pdf

附件3:2024-008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教办基〔2024〕5号.pdf

人事处

2024年1月8日

更新日期: 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