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情况全面排查自查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7日 )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人员出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按照校纪委工作安排,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华水党〔202245号)规定,现对全校教职工开展因私出国(境)情况全面排查自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与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工(含在编人员、员额制、人事代理、特岗等)。

)排查内容

1人员管理:是否按规定对本单位所有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动态台账。

2、证件管理:是否按规定专人专柜将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是否按规定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含处级干部)的证件交学校人事处集中保管。

3、审批管理:是否按照我校制定的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审查职责。

4、出入境管理:是否存在教职工未经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行为是否存在行程与备案审批一致行为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逾期滞留、擅自改变行程路线、前往敏感地区等情形。

二、工作安排

1、个人自查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实填写《XX单位教职工办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附件2)和《XX单位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自查表》(附件3),上述两项自查表由单位存档备查

2、单位核查各单位对教职工填报信息进行核实,统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含处级干部)的信息,填写XX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因私出国(境)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3、学校检查学校组织专项工作组,对各单位核查、统计及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隐瞒持有或拒不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人员,视情况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者,由校纪委给予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自查、核查工作,确保排查全覆盖、无遗漏。

2、严肃工作纪律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个人或单位,将依纪依作出处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以此次排查为契机,完善证件集中管理、审批流程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制度。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424日前将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南楼501A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annan@ncwu.edu.cn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230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pdf

附件2:XX单位教职工办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3:XX单位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4:XX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因私出国(境)排查情况统计表.doc


人事处

2025417


更新日期: 202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