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3日 )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函〔202587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参加大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赛事安排

(一)赛时间

20254-7月开展赛报名和预选推荐,8月开展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工作,10月中下旬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国家另行通知)。

(二)全国总决赛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

(三)组别安排(详见附件2)

1.创新赛

2.创业赛

3.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

4.揭榜领题赛

(四)赛道设置

1.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

2.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

3.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4.新材料与石油化工

5.生物医药与大健康

6.现代农业与食品

7.其他行业

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五)参赛方式

1.个人申请

符合参赛条件(见附件1)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团队填写《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至流动站所在学院,并与校博办联系,确认参赛资格。

2.流动站推荐

各流动站汇总、审核后,于57日前统一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postdoctor@ncwu.edu.cn,纸质版报送校博办。

3.学校选拔推荐

学校组织选拔并择优推荐至河南赛区,参加河南赛区预选赛

4.河南赛区选拔推荐

河南赛区组织预选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最终胜出后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复赛、总决赛。

、奖励政策

(一)国家奖励

1.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

3.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

省级奖励

除享受国家奖励政策外,另享受我省以下政策:

1.对获得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参赛项目团队,我省按照1:1比例予以博士后匹配经费奖励。

2.参加大赛总决赛获奖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我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时,经过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将给予倾斜优先资助。

3.参加大赛总决赛获奖的河南企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大赛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按照《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直接申报我省本系列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4.参加大赛总决赛获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我省创办企业,享受所在区域的创业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或相关人员参赛。

(二)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联系方式

大赛组织及报名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

    话:0371-65666508

邮  箱:postdoctor@ncwu.edu.cn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docx

 附件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docx

 附件3: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xlsx

 

人事处    

2025423

 

更新日期: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