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基础研究领域)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基础研究领域)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河南全职工作1年以上。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河南工作1年以上(申报人在河南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和地球科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三)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申报人要遵守国家和我省人才计划避免重复资助和不得逆层次申报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多个申报评审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其他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2人,其中包含40岁以下1人(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自愿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申报。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并向学校报送推荐人选。
3.专家评议和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1份。推荐报告内容须包括本单位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材料真实性、推荐程序及推荐意见,如有涉密人选应注明。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中原领军人才(基础研究领域)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支撑材料一套。双面打印并胶装,不得超过30页。主要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等。支撑材料由单位审核人对照原件认真审核并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将纸质版报送材料于9月18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综合实验南楼人事处502办公室,同时将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rs27260@163.com(邮件主题:姓名+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遴选推荐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260
附件1:《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基础研究领域)申报指南》(https://hrss.henan.gov.cn/2025/09-11/3211024.html)
附件2:中原领军人才(基础研究领域)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x
人事处
2025年9月15日